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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晚自习检查管理制度
来源: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发布日期:2013/09/30 点击量:

一、要求:

1、晚自习时间:周一到周四18:30-21:00

2、针对大一全部及其大二大三未通过四级者

3、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上晚自习;

4、晚自习期间,不准在教室大声喧哗、打闹、睡觉、玩手机、听音乐、吃东西、随意窜位、随意进出教室、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者;

5、晚自习期间,不准在教室内接听电话者;

6、晚自习期间,必须服从班干部管理;

7、晚自习假条必须当天或延迟一天有效,过期作废;

8、晚自习假条必须有辅导员签字批准;

二、考核(不定时检查)

1、晚自习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将扣除思想品德测评1分:

(1)晚自习无故迟到、早退者;

(2)不在指定的教室上晚自习者;

(3)晚自习期间,大声喧哗、打闹、睡觉、玩手机、听音乐、吃东西、随意窜位、随意进出教室、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者;

(4)晚自习期间,在教室内接听电话者;

(5)晚自习期间,不服从班干部管理者;

2、晚自习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将扣除思想品德测评2分:

(1)无故旷晚自习者;

(2)制作使用假假条的;

三、奖惩

1、个人晚自习出勤记录纳入期末奖学金评比考核。

2、评优秀班集体时,班级出勤率优秀的给予加分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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